抵押物擔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一、抵押物

抵押物擔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1、抵押物是指債務人(抵押人)爲擔保某項義務的履行而移轉給債權人(抵押權人)的擔保物。

2、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爲登記無形財產如地上權、政府公債、人壽保險等。在一些國家分爲動產抵押物和不動產抵押物。前者爲可移動之物,包括流通票據和所有權憑證。後者如土地、建築物。

3、中國不分抵押權與質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凡提供財產作擔保的,不論爲不動產、動產或有價證券,也不論是否轉移佔有,該財產均稱爲抵押物。

二、抵押物擔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寫錯了怎麼辦?

1、合同上名字寫錯,可以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如果只是名字出錯,則雙方可以重新籤合同,甚至無需重新簽訂,只需要在原來的合同上說明情況,並重新簽名,打上手指印或者蓋章,即可作爲有效的正確的合同使用。

二、鬧到法院,債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兩個名字是同一物品

1、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當合同中的名字與其具體物品的名字不一致時,債權人就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這兩個名字爲同一物品。

2、如果有見證人在場,出借人可以找見證人作證,以證明這兩個名字是同一物品。

3、若沒有見證人,對方又不承認抵押擔保關係的存在,債權人可申請筆跡鑑定,證明此合同的簽名出自對方之手,以證明合同的真實性、關聯性。

4、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合同關係存在

綜上所述,抵押,除了有請人的擔保外,還可以用物作爲擔保。當我們把自己的財產作爲抵押物擔保時一定要寫清楚作爲抵押物的名字。不過如果實在寫錯了也沒有關係。小編已經在上面爲大家整理了抵押物擔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寫錯了的幾種方法。第一是雙方可以重新簽訂一個合同。第二就是鬧到法院,然後出具證據證明這兩個物品是同一物品。若您還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諮詢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