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農村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能否抵押?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抵押,因爲不能證明產權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百九十九條 【禁止抵押的財產範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爲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二、哪些財產可以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百九十五條 【抵押財產的範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併抵押。
三、關於抵押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四百條 【抵押合同】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總而言之,以房產抵押的話,肯定會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的產權證書,證明這套房子歸個人所有,就算是有房產證,如果房子年代久遠,市場價格跟當事人借款價格相差巨大的話,出借方也不會放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