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抵押後多久可以過戶

解除房屋抵押後多久可以過戶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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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後能出租嗎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及《擔保法》等法律規定,抵押是一種債權擔保的方式,債務人或第三人並沒轉移對抵押物的佔有,抵押權只是就抵押物的變價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人仍對抵押的房產擁有所有權,

正是因爲此,所以法律作出了相關規定:《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係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六條又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即設立抵押權的房屋仍可以出租,但由於抵押權在先,實現抵押權時,承租人沒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也可以不再履行原租賃合同。

因此,房屋抵押後市能出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