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製造夫妻共同債務

在我國,如果夫妻雙方想要離婚的話,必須要處理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對於財產的問題。也就是說雙方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應當怎樣分配,以及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這兩個問題寫上清楚了就可以進行協議離婚,如果協商不清楚的話,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由法院對於這兩個問題進行一個判決,那麼在夫妻進行離婚的時候,如果發現有人惡意製造共同債務的話,又能怎麼辦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惡意製造夫妻共同債務

一、什麼是夫妻共同債務:

通常來講,所謂的夫妻共同債務,就是在夫妻關係的存續期間,共同的欠款或者是其他的支出,來用於夫妻的雙方共同生活,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纔可以被承認爲夫妻的共同債務。所以如果惡意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話,就要看符不符合這個條件,如果不符合這個條件的話,就不被認定爲共同債務,而是個人債務

二、所以如果出現了有人惡意知道夫妻共同債務的話,應當由幾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處理。

第一,讓對方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債務是否用於雙方的生產經營。

在對方憑空提出一個共同債務的時候,應當負有舉證責任,這是我國訴訟法當中所規定的,誰提出,誰舉證。如果想把這個債務認定爲夫妻的共同債務的話,一定要向法院提出證據,這個錢的確是用來夫妻共同的生產經營,如果沒有辦法證明這一點的話,那麼這個錢,這個債務就是用來自己使用的,如果是用來自己使用,而另一方並不知情的話,這種情況下就屬於個人債務。

第二,如果確認爲僞造的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法院申請分割財產時有一定的偏向性。

由於在婚姻的結束時,惡意的僞造這種共同債務,對於另一方的財產權和精神上都是一個比較大的傷害,所以在分割財產的時候,法院應當考慮到這一點,對於這個人的主觀惡性和行爲做出一個懲罰,所謂的懲罰就是在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可以將共同的財產進行偏向性的分割,給僞造債務的一方少分一些財產,給受害者一方多分一些錢財。這是對於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爲的處罰。

第三,如果在離婚之後發現了一方在離婚時是惡意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的,那麼可以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很多惡意僞造的情況並不是當時就可以察覺出來的,如果在離婚之後發現了這種情況的話,那麼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只不過這個訴訟時效是有規定的,爲兩年,在兩年之內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的話,就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當時的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以上就是關於什麼叫做惡意製造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的話,當事人應當怎麼辦的問題,首先是請對方來履行舉證責任,其次是由法院進行比較偏向性的判決。當然如果在事後知道的這種情況的話,也可以再次提出訴訟,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