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借錢買東西妻子是否要還?

首先,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爲夫妻共同生活向第三人借錢,也應該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將由雙方一起承擔還款義務。

丈夫擅自借錢買東西妻子是否要還?

所以,一方爲買東西借錢,要確定該物品是否爲夫妻共同生活,比如借錢買車,通常是爲家庭生活使用,所以可以認定爲夫妻共同生活使用。

反之,一方買東西借錢,比如昂貴的個人物品,衣服鞋子包包等,因爲很難認定是爲家庭共同生活使用,因此應該認定爲夫妻個人債務

其次,夫妻之間確定是夫妻個人債務,一般對內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