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侵犯。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結果,女性也並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權利,同樣應享有“不生育的自由”。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女性有單獨終止妊娠的權利。因爲身體是女方的,女方擁有身體權,胎兒在沒出生前,只是母體的部分,因此女方自行墮胎沒有侵犯男方的生育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