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毀借條的行爲如何認定

應認定爲違約行爲。當事人雙方都有保證法律文書完整的義務。如果情節惡劣,具有明顯的不願意清償債務的主觀故意,那麼就可能涉嫌構成故意損壞財物罪。
對方欠錢不還,向法院尋求救濟的方式有兩種:
1.提起訴訟,寫起訴狀到法院進行立案;
2.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方式來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撕毀借條的行爲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