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起訴,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法律規定的證據類型包括以下八種類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