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討債方法有哪些

合法的討債方法有:
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調解法。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仲裁法。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4.訴訟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
5.申請支付令法。即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6.申請先予執行法,即人民法院在一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爲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的財物的臨時措施。
7.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
8.優先受償權法。
9.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即指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之後,有向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
10.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常見的討債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