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死了欠的錢不用還了嗎
人死了不是不用還錢了,如果有以下情況的,債務應當償還:
1、債務人死亡的,其遺產繼承人應當以其繼承的遺產爲限爲被繼承人償還債務;
2、沒有遺產的,如果債務有保證人的,應當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如果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人死亡後應當由其配偶承擔債務;
4、如果沒有以上情形的,債權債務消滅,不需要再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二、債務人不還錢失聯了報警是否有用
債務人失聯報警作用不大。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不歸公安部門管理。
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或者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
如果債務人一開始就不打算還錢,屬於詐騙的,可以報警,公安機關根據案情進行治安處罰或刑事立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能否扣留欠錢不還債務人的財產
債權人不可以直接扣押債務人財產,這屬於違法行爲。如果是經債務人同意的扣押財物或抵賬行爲,爲合法行爲。
一、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
二、他人借錢不還的解決方式如下:
1、雙方協商還款;
2、符合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3、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三、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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