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分配離婚後還沒有處理完成的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爲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怎麼分配離婚後還沒有處理完成的共同債務

當已確定夫妻所負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時,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而在實踐中,有些夫妻雖已離婚但卻未處理完夫妻所負的共同債務,這個時候該如何分配呢?

一、離婚後未處理完的共同債務如何分配?

夫妻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後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後的共同債務,應當先由夫妻共同財產部分負責債務的清償,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夫妻雙方之間協議清償數額,夫妻雙方協議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訴訟判決,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經濟情況確定負擔債務數額。

二、夫妻離婚債務分割需要注意什麼?

1、離婚時雙方有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

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

2、對於雙方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意提前清償,則雙方應協議確定好各自清償債務的份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雙方協議的債務清償約定僅對內具有效力,雙方的清償協議除經債權人同意並免除其連帶責任外。

離婚後對債權人而言,該項債務仍爲連帶債務,債權人有權就該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3、雙方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經濟狀況以及照顧女方和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等情況來進行判決,可以讓夫妻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承擔全部債務。

但法院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也僅對內纔有效力,並不能對抗債權人,法院的判決書已經對夫妻問題做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4、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有權基於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的判決書向另一方提出補償,法院在審查後應當予以支援。

以上就是對離婚後未處理完的共同債務如何分配的解答,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清償,若涉及的債務比較複雜,也可以尋求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