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幫助侵權責任的規定包括什麼?

一、無償幫助侵權責任的規定包括什麼?

無償幫助侵權責任的規定包括什麼?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自身遭受損害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

1.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

被幫工人未明確拒絕幫工,幫工人爲被幫工人提供幫工時造成損害,應當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這種責任不能追償,由被幫工人終局地承擔。

如果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是由於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幫工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減輕被幫工人的賠償責任。

2.被幫工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受益範圍內承擔補償責任

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但幫工人仍提供幫工造成了損害,被幫工人原則上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3.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

基於第三人侵權性質的要求,第三人造成幫工活動中的幫工人人身損害,原則上應當由第三人直接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這種侵權責任,包括一般侵權責任和特殊侵權責任,根據具體的案情,第三人的責任性質,可以是過錯責任,可以是推定過錯責任,也可能是無過錯責任。

4.幫工人遭受第三人侵害,被幫工人承擔補償責任的情形

幫工人在幫工中受到第三人損害,原則上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造成幫工活動中的幫工人人身損害的侵權第三人無法確定或沒有賠償能力,被幫工人對幫工人承擔適當補償責任。

二、義務幫工人在幫工過程中致人損害如何維權?

1、一般情況而言,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基於‘情分’等原因爲被幫工人無償提供勞務的人,此時被幫工人是受益人,幫工活動的結果是被幫工人獲得利益。據此,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應當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

2、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責任。幫工人是應被幫工人請求參加幫工活動的,只有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情況下,幫工人仍堅持參加幫工活動,被幫工人不承擔責任。

3、被幫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被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受益是有限的,不能要求被幫工人對幫工人的所有侵權行爲都承擔賠償責任,如幫工人自身對侵權行爲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應當與被幫工人共同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現實生活中,義務幫工是經常出現的,特別是在農村在方鄰里蓋房子,鄰居幫助是很正常的,但在義務幫工過程中經常有意外發生導致幫工人受傷。故而在證據的情況下,不少法院會更傾向於宣揚良好的道德風尚,以期達到判決對良好公序良俗的正確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