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債權還能轉讓嗎

企業破產債權還能轉讓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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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債權是企業破產債權


企業破產債權屬於破產企業對外擁有的債權,具體來說,哪些債權是企業破產債權呢?企業破產債權首先屬於是破產企業的財產範疇,可以透過破產程序而得到滿足的債權,它包括以下這些基本的構成條件:

(一)破產債權必須首先是一種債權。破產債權是破產債權人享有的一種請求權。但破產債權不同於一般債權,一般債權人行使的請求權,債務人既可以表現爲作出一定行爲,又可以表現爲不爲一定行爲,而滿足破產債權人的請求權,債務人只能表現爲爲一定行爲,且此種行爲是透過破產程序的強制執行來實現的。

(二)破產債權必須是一種財產上的請求權。破產的目的,在於使各債權人得到金錢上的公平的清償滿足。所以破產債權必須以金錢或能用金錢作價值評價的財產爲客觀,此即財產上的請求權。非財產的請求權,如恢復名譽的請求權等不得視爲破產債權。

(三)破產債權必須是在破產宣告前成立的債權。破產宣告前成立的債權是指破產債權發生的原因在破產宣告前已經存在的債權。如果發生在破產宣告之後,則只能是一種新債權,不能做爲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