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履行抗辯權誰享受先履行呢

大家聽過請求權,但不知大家聽沒聽說過抗辯權,抗辯權和請求權是相對的,有的時候需要多方履行抗辯權的時候,就必須按照順序履行了,但是順序履行抗辯權誰享受,對於這個問題,在法律中也是有規定的,享受抗辯權,必須是自己的利益受損或者可能受損,按照規定的要求行使抗辯權。具體的該怎麼行使,可一起討論下。

順序履行抗辯權誰享受先履行呢

一、順序履行抗辯權誰享受先履行呢

順序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

合同當事人之間簽訂了雙務合同,在合同中約定了義務履行的先後順序,應當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應先履行一方要求後履行一方履行合同的,應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但是,後履行一方享有的順序履行抗辯權中,只能拒絕相應的履行要求。

二、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辯權是什麼

在全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定,使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①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爲中止履行。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部分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用;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階段爲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如無確切證擾證明對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後,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而拒不恢復履行的,不安抗辯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的要由兩個方面決定,一個是具體的實際情況,如合同涉及的多方,二是相關的法律規定。事實依據和法律法律是必不可少的,確保順序履行抗辯能夠依法行使,也使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如果大家對於順序履行抗辯權的內容,還有不解,可以諮詢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