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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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擔保情況說明其中要注意什麼?

1、已落實擔保的債務需提供擔保證明,已和債權人達成償還協議的需提交協議書。公司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應符合《擔保法》的規定,建議採用以股東爲保證人的擔保方式。  2、公司無債務或已償還債務的,無需擔保人蓋章或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