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對付?

一、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對付?

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對付?

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很多人不願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爲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

大體分爲四個步驟進行:

1、訴前財產保全

2、起訴

3、執行

4、調解

面對債務人借錢不還的時候需要採用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但是在處理債權債務問題的時候,要能夠一直運用合法手段才能對自己更有利。

二、可以讓對方坐牢的三種方式

1、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債務人借錢不還,債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依舊置若罔聞,拒不還錢。此時,債權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假如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但前提是,在執行期間,債權人需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而不還錢的有力證據。

2、信用卡惡意透支

法律規定: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爲“惡意透支”。假如持卡人惡意透支額度超過1萬元,將被認定爲“數額較大”,一旦銀行向法院起訴,將會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借錢不還型詐騙

“借錢不還”型詐騙,是指行爲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透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比如:借款人以經濟困難爲由,利用他人的信任,騙取他人錢財,這種以借貸之名,行詐騙之實的行爲應當被定性爲詐騙罪。

日常生活中,此類詐騙行爲在親戚、朋友及同事之間較爲多發,借款人主要利用對方的信任或者同情心,虛構相關事實,進而借錢,其本意借錢就不打算還,這種情況可稱之爲“借貸式詐騙”。

借貸式詐騙,數額較大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平常的欠債的事件中,可以透過看對方的態度來決定自己的催討欠款的方式,並且需要看清楚欠條的內容。欠條的內容是關係到是否能夠討回欠款的一個重要的證據,需要進行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