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辦

一、對付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辦

對付欠錢不還的老賴怎麼辦

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可以直接劃扣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成爲執行標的;被告拒不履行判決的,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採取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其他消費等方式來約束迫使被執行人履行判決。

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歸還借款

在向欠款人討債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失信被執行人歸還借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法院判決勝訴後,如果債務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歸還借款,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依據《民事訴訟法》申請執行債務人的存款,也可以申請執行其不動產,並要求對方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此外,可根據特殊規定執行債務人工資、唯一住房,若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可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配偶財產、申請曝光徵信情況等等。

(三)及時掌握失信被執行人資訊,防止逃避債務

遇上賴賬的債務人,我們需掌握其基本資訊,時刻關注其重大資產變動,做到知己知彼,當對方意圖逃避債務時,及時採取通知法院等必要手段。

(四)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執行第三人財產

如果債務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同時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卻怠於行權,這時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申請代位執行第三人財產。

(五)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法院生效裁判後,經法院強制執行無果,而欠款人又確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且具有轉移財產、故意毀損等嚴重情節,則可依據《刑法》第313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相關規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旦被人民法院劃分爲老賴的,說明債務人員具有財產但拒絕償還欠款。在執行期後,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強制執行。拒不執行的,還應該按照我國的法律按照拒不執行罪,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