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老外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協商
首選的方式是協商,這種方法是最省時省力的。
(二)請求支付令
法院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條件的:
1、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並寫明瞭請求所根據的事實和證據;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三)起訴
如果支付令發出後,對方有異議,那就只能選擇起訴了。
二、欠款不還的民事訴訟費是怎麼規定的?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欠錢不還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外國人在我國的所作所爲也必須要遵守我國的法律制度,當初自己把錢借給外國人本身就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爲債務人如果已經回到了債務人所在的國籍,債權人討債就更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