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10萬會拍賣90萬的房子嗎

欠債10萬有可能會拍賣90萬的房子。雖然說唯一居住用房不會被執行,但是房屋標準明顯高於當地人均標準的房屋仍然是可以執行的,如果房子價值實際有90萬元,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也就是拍賣房屋。

欠債10萬會拍賣90萬的房子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爲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爲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爲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爲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法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法院提醒被執行人後,即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仍然拒不履行的,法院採取拍賣等措施,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當房款充足時可以考慮以大換小、以遠換近。當房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可以留給被執行人不少於五年的租房費用,給被執行人以一定的時間解決自己的生活需要。盡最大可能保障雙方的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

欠債還錢是很應該的,這個時候如果說債務人不願意歸還債務,那麼這個時候債權人是可以對其進行起訴的。這個時候起訴了那麼債務人就需要對其進行還款了,法院也會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