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老是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

一、對於老是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

對於老是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

對於老是欠錢不還的人可以起訴,需要準備好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起訴狀、證據。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對欠錢不還的老賴有哪些措施?

1、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傳喚被執行人申報財產

2、凍結銀行帳戶、存款、收入和養老金

3、查封拍賣不動產(如房產)

4、查封扣押動產(如車輛)

對被執行人的車輛查控功能將於今年3月底前上線執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透過網絡方式查詢被執行人的車輛登記資訊,採取網上查封措施,限制車輛的轉讓、過戶及抵押。

5、禁止轉讓知識產權,凍結相應的股權、證券等帳戶

6、發出搜查令

7、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

8、拘傳調查詢問

9、依申請執行第三人到期債權

10、代履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五百零三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行爲義務,該義務可由他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選定代履行人。

11、限制高消費令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12、限制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法》第八條規定,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在大陸境內有未了結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對被執行人身份、出入境證件等資訊的網絡查詢功能將於今年3月底前上線執行。

13、向媒體公佈失信人名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人民法院對老賴採取的這些強制措施,建立在債務債權糾紛已經有法院判決書的基礎上,且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正式的發生了法律效力,不然,債權人如果不主動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沒辦法直接查封當事人的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