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債權轉讓嗎

企業可以債權轉讓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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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權轉讓有什麼條件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透過協議將其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爲。債權在全部讓與時,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爲合同關係的新債權人,原債權人脫離合同關係;在部分讓與時,受讓人作爲第三人將參加到原合同關係之中,與原債權人共同享有債權。那麼公司債權轉讓要滿足什麼條件?債權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纔能有效:



    (一)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根本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就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國家、集體的利益受損。



    (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爲,必須符合民事行爲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爲條件。



    (三)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讓與性。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於個人信任關係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係爲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爲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於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四)必須有轉讓通知,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