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到期對方不更新借條怎麼辦?

一、借條到期對方不更新借條怎麼辦?

借條到期對方不更新借條怎麼辦?

借條到期對方不更新借條,可以去債務人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準備諸如身份證、借條、錢款交付記錄、追討材料、訴狀之類的材料,去起訴他還錢。

判決生效後,若是依舊不還的,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庭的法官負責幫助實現債權。

二、借條和欠條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借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所謂的有效期其實指的是訴訟時效期間,就借條和欠條而言,也是有相應的訴訟時效期間的,具體是多久,《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二款:“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3年。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爲基礎法律關係。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債務關係在建立時,一般就會約定還錢日期,有些債務人在期限屆滿時,並沒有能力還錢,或者是有能力卻拒不還錢,但不管是由於什麼原因,若是到期不還錢的,要麼約定一個新的還款日期,並更新借條,要麼債權人選擇向法院起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