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失物返還糾紛?

中國古話說,拾金不昧。現代社會中,撿到遺失物的好心人一般會無條件返還給失主,但有部分人在撿到遺失物時要求給予好處費用,遺失物返還糾紛就是由失主與拾得遺失物的人發生的返還糾紛,我國法律對遺失物返還有以下幾點規定,本站小編爲你介紹一下。

什麼是遺失物返還糾紛?

遺失物是指動產的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非基於其本意而失去對動產的佔有的物品。遺失物返還糾紛,是指所有人或者其他權利人在遺失其財物後,請求拾得遺失物的人或者其他佔有遺失物的人予以返還的糾紛。根據《物權法》第109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要妥善保管遺失物,根據《物權法》第111條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常用法律條文及索引】

《民法通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物權法》(2007年10月l日起施行)

第一百零七條 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該遺失物透過轉讓被他人佔有的,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二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但受讓人透過拍賣或者向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付的費用。權利人向受讓人支付所付費用後,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第一百零八條 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後,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滅,但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第一百一十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佈招領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條 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三條 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條 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適用本案由需要注意的問題】

遺失物返還糾紛案件,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適用本案由時,要注意其與佔有物返還糾紛的區別。提起遺失物返還糾紛的原告應當是遺失物的所有權人或者其他物權人。單純的佔有人不能對佔有物的遺失提起遺失物返還請求訴訟。

在適用本案由時,要注意其與返還原物糾紛的區別。權利人針對享有物權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被他人無權佔有時,可以提起返還原物之訴。而無權佔有是指無本權的佔有,包括了對潰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的佔有。因此,在爭議標的是遺失物時,本案由與返還原物糾紛發生了競合。在這一意義上,本案由可以視爲是返還原物糾紛的特殊情形(當然,實際上本案由下的糾紛井不能完全被返還原物糾紛所包含),應當優先適用本案由。

遺失物返還糾紛除請求返還遺失物的訴訟外,還包括因遺失物而引發其他糾紛,如遺失物返還之購買費用支付糾紛、遺失物返還時支付購買費用後無權處分人的追償權糾紛、遺失物之善意取得糾紛、遺失物使得人或者保管人的保管義務糾紛、遺失物返還時的保管費用支付糾紛等。

我國法律規定,拾得遺失物的人需要歸還失主或交由相關部門,如果歸還中產生了部分費用支出,費用應該由失主自己承擔,拾得遺失物若拒絕歸還失主,失主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