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貸糾紛與解決

銀行借貸糾紛是銀行把一定數量的貨幣或實物交付借用人所有,借用人在約定期限內負責歸還同等數量的貨幣或同種類型、品質、數量的實物的過程中所產生的糾紛行爲。現實中,是極其容易產生銀行借貸糾紛的,那麼我們該怎樣處理銀行借貸糾紛?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您。

銀行借貸糾紛與解決

(一)引入對格式合同的審查。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具體執行中,可以要求銀行提供經主管部門備案的格式合同作對照,同時要求銀行對合同內容的提示、說明提供必要證據。對於審查發現的無效條款,應當依法作出處理。

(二)對於一次性償還確有困難的借款人,可以判決分期償還,這樣就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執行的壓力,也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原則,維護了人民法院判決的嚴肅性,同時也避免了審理中判決即時償還而交付執行後又因被告無償還能力而被迫中止執行的尷尬局面。

(三)對於有還款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的,應及時採取拘留、罰款等措施強制執行,以便更好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法律的尊嚴。原告申請訴訟保全提出後,對於被告的財產應及時的予以查封、扣押或凍結,以保證案件的順利執行。

(四)採取必要的技術輔助措施。“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是審判的基本原則之一。因此,對借款糾紛中利息的審查,不應僅限於當事人雙方有無爭議了事。考慮到利息問題的專業性,爲防止錯案發生,建議在人民法院配備必要的技術輔助設施或者引入第三方的獨立審查。

(五)強化銀行的舉證、說明責任。鑑於利息計算問題的專業性、複雜性,應當要求銀行就利息的計算過程提供完整、詳細的書面說明,充分接受質證。特別是對於利息佔本金比例較大的案件,強化銀行的舉證、說明責任已經勢在必行。

(六)對於不法分子利用貸款鑽空子、開虛假證明、私刻他人印章、僞造擔保人手續,騙取國家財產構成犯罪的,應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生活中,我們免不了要向銀行貸款,倘若出現糾紛,建議聘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爲您提出客觀的法律意見和處置方案。無論是借貸合同的哪一方,在發生糾紛時都應該聘請律師代爲出庭訴訟、協商調解,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