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有哪些

合同定金與訂金的區別有哪些
律師解答:可否退、有無雙倍賠償。律師解析: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爲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訂金僅是意向金;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定金交了後,買家不能申請退回,賣家不能履行的話要雙倍返回;訂金則沒有這個約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