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方法有哪些

合法的討債方法有

討債方法有哪些

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調解法。債權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仲裁法。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訴訟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爲複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透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申請支付令法。即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先予執行法,即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決以前,爲解決原告當前的生活等困難,先向被告執行一定的財物的臨時措施。

申辦強制執行公證法。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申請,對於追償債款、物品的文書,經審查覈實認爲無疑議的,對債權文書進行公證,並依法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

優先受償權法。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動產抵押或質押,作爲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抵押或質押的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保證人優先追償權法,即指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之後,有向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10.債權人的代位追償權,就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權利的權利。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