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主要理由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依法提出下列依據:1、債權發生的事實與證據;2、債權性質、數額、有無擔保、並附證據;3、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二、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主要理由是:1、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而嚴重虧損;2、財務不能清償到期債務;3、如果是國有企業應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的批覆。【法律依據】根據《企業破產法》第7條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