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具備民事權利的共同特徵。軟件經過登記後,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使用權、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計算機在日常生活的中作用是顯著的,越來越多跟計算機有關的作品出現,特別是軟件作品,其作用是非常明顯的,所以,當事人特別看重軟件著作權的保護,當事人可以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侵犯軟件著作權的有幾種行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規定外,屬於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行爲:
(1)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
(2)將他人軟件作爲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爲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表或者登記的;
(4)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
(6)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爲;
(7)複製或者部分複製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8)向公衆發行、出租、透過資訊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9)故意避開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爲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10)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資訊的;
(11)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