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相似包裝算侵權嗎

算,法律規定未經商標註冊自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就算侵權行爲。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任何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爲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馳名商標相似包裝算侵權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