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侵權責任人的確定規定是什麼?

一、網絡侵權責任人的確定規定是什麼?

網絡侵權責任人的確定規定是什麼?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爲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二、網絡侵權行爲有哪些?

1、網絡名譽侵權。網絡名譽侵權可以分成兩類,一是透過語言、文字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導致他們社會評價下降的行爲;二是誹謗,即透過捏造和散佈虛假資訊或者是揭人隱私、貶低他人人格,導致他人社會評價下降的行爲。

2、網絡侵權盜版。網絡侵權盜版是依託網絡環境侵犯著作權的行爲,隨着互聯網技術的普及和發展,各種網絡侵權盜版現象層出不窮。當前網絡已經成爲盜版網絡音像產品、網絡遊戲產品進入中國文化市場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還私自架設服務器,外掛軟件程序,擅自利用互聯網從事網絡遊戲經營。

3、博客侵權。博客侵權是一種現代的、新類型的侵權行爲,就是在博客這一網絡空間採用寫博客日誌的方式對他人的合法權益進行侵害的行爲。

發生網絡侵權後,受害人可以向多個人追究責任,包括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等等,但對具體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並未作出規定,因此需要參考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當代社會網絡侵權這種行爲是比較常見的,主要還是因爲我們國家目前對於網絡方面的管理並不是特別的嚴格,所以導致了存在很多侵權行爲,當然了網絡用戶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都需要對於侵權行爲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