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管轄的法院是哪個?

一、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管轄的法院是哪個?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管轄的法院是哪個?

網絡侵權提起訴訟的,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資訊網絡侵權行爲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爲的計算機等資訊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一般情況下,對於網站經營方面發生的侵權行爲,網站所有者或經營者爲侵權主體時,其住所地爲管轄權發生的依據,而不是服務器所在地。第三人作爲侵權主體時,利用自己的終端設備,透過他人網站服務器實施的侵權行爲,其侵權人所在地適用一般的民事訴訟的住所地認定規則,即法定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來確定管轄權。而侵權行爲地的確定,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和結果發生地。

被侵權人住所地屬於侵權結果發生地。被侵權人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間接侵權行爲提起訴訟,應依據《民事訴訟法》有關侵權行爲的管轄規定來確定,其中可以侵權結果發生地的人民法院來管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間接侵權行爲的侵權結果發生地至少爲兩個:

一是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網絡平臺。如網絡用戶將有損他人名譽的內容置於其中,從而使不知情的第三人上網點讀,便可產生對被侵權人的社會評價等降低的不良損害後果。

二是被侵權人的住所地。網絡用戶如果在網絡平臺上針對他人的名譽等實施侵害的,如果該網絡平臺的服務提供者經通知不加以消除,由此會造成對被侵權人更嚴重的損害後果。

二、網絡侵權責任歸責原則是什麼?

網絡侵權責任歸責原則有三種,包括:

1、過錯歸責原則:適用於網絡服務提供商在客觀上已參與網絡,對每一次受侵權行爲都有客觀上的參與,具備了追究其責任的客觀要件,所缺的只是主觀要件,即適用過錯原則來追究其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商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未受到合法保護,仍應考察其主觀意識狀態,適用過錯歸責原則。

2、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於網絡著作權提供方參與網絡著作發表,但這是一種無形資產,只有在等到侵權行爲發生後,以被動的方式加以保護。

3、過錯推定原則:適用於對被告人和著作權人採用平等原則,使被告人有辯解的機會,著作權人有較好的舉證責任。

三、網絡侵權責任的承擔

1、承擔民事責任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承擔行政責任:

(1)責令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絡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主要用於避開、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或者部件;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絡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並可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

3、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並處罰金。

隨着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的發展,網絡侵權的行爲也是在不斷的出現的,需要注意的是,行爲人實施網絡侵權的行爲的,此時該行爲侵犯的客體是比較多的,比如說我國的著作權利人的著作權、公民的名譽權等,此時都是需要受害人及時的維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