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有哪些?

一、著作權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有哪些?

著作權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有哪些?

1、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2、行政責任,主要包括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行政罰款等;

3、刑事責任。侵權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著作權侵權行爲的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爲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 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爲,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 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爲。這種侵權行爲既可能是對他人的着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着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爲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爲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 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爲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爲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 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爲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爲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爲,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

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著作權侵權是會讓他人的權益和利益受到傷害,只要造成嚴重的後果當事人必定就需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但對於承擔的方式就要看違法的情形來確定,輕者按民事條款處理,如果嚴重者是可以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