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專利權是什麼性質的行爲?

一、侵犯專利權是什麼性質的行爲?

侵犯專利權是什麼性質的行爲?

侵犯專利權是一種民事侵權方面的違法行爲。由於專利有較高的實用價值,所以常常會被侵權。一般情況下,專利侵權通常有生產性侵權、經營性侵權和間接性侵權三種。

生產性侵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產、製造別人的專利產品;二是使用別人的專利技術直接或間接生產並營利的,都稱爲生產性侵權。方法的使用,只要是爲生產經營使用都構成侵權,自行設計製造一臺他人專利產品然後爲生產經營目的自用,這一製造行爲及使用行爲也構成生產性侵權。外觀設計專利沒有使用性侵權,而只有製造行爲的生產性侵權。

經營性侵權實際是指銷售侵權產品而構成的侵權行爲。銷售侵權應是明知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而生產製造產品,並銷售。

間接性侵權是以直接侵權的成立爲前提條件的,如果直接侵權不成立,間接性侵權就不可能存在。而間接性侵權的成立,往往有某種程度上的共同故意或明知,間接性侵權通常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一是明知自己所生產的某個主要零件是爲某個侵犯專利權者而特別製造的,且不具備通用性,這就有可能構成間接性侵權。

二、專利侵權的侵權證據有哪些

1、書證:通常是公證書,專利權人透過市場調查,發現了侵權行爲後,通常會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對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及購得的侵權產品進行公證或對侵權現場(如許諾銷售)或對侵權產品的安裝地進行勘查公證,取得公證書,從而證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爲。

在公證取證的過程中,專利權人最好主動向銷售者索取產品宣傳冊、銷售侵權產品人員的名片、購貨發票或收據,以進一步的明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同時專利權人可要求公證機關對前述資料的來源和真實性作出說明,一併記載在公證書中。

另外順便提及一下,在選擇公證機關時,也應有所考慮,如在省會城市,可以選擇省公證處,而不要選擇區公證處,一則可能區公證區缺乏經驗,二則可能區公證處出於地方保護或者擔心受到打擊報復,而以各種理由推託。

2、物證:專利權人從市場上購得的侵權產品。購得的侵權產品應由公證人員封存,並拍照。在提交給法院之前,原告應確保封條完好無損,否則被告將可能在質證時提出異議,對侵權產品不予認可。

目前我們國家關於侵犯專利權等相關的行爲,有非常確切的規定的。從行政角度上來說的話,這是一種行政的違法行爲,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需要進行一定的處罰。也就是行政罰款,還有就是行政拘留,但是從民事方面的行爲來說的話,是屬於一種侵權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