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權的判斷標準

授予專利權的判斷標準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判斷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