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罪數額標準多少爲較大?

一、侵犯著作權罪數額標準多少爲較大?

侵犯著作權罪數額標準多少爲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五條:“以營利爲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爲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合計在一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簡單概括以上規定,違法所得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複製侵權光盤在一千張以上的,即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營利爲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爲之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應當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合計在五千張(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侵犯著作權如果構成了犯罪,那麼此行爲必定就要承擔刑事的處罰,而作爲處罰的標準就會按照非法營利的金額大小來進行確定,一般三萬元以上爲數額較大,而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就會被稱爲巨大,這種情形都是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