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保護的作用是什麼?

一、版權保護的作用是什麼?

版權保護的作用是什麼?

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也應該得到保護。

1、版權保護利於促進創新

版權保護不管是對個人還是對公司而言,非常有利於創新。

2、版權保護利於提高競爭

版權保護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了抄襲度,如果沒有申請版權保護,那麼優秀的作品每個人都可以抄襲,導致好的作品價值不高,加上盜版橫行,對於很多有創新能力的人是不公平的,而且有的公司抄襲別的公司的作品會導致造成惡性競爭環境,擾亂市場的規則,如果申請了版權保護就可以保護自己公司的作品不至於被抄襲,這樣可以很好提升公司的競爭力。

3、透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二、版權侵權行爲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 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爲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竊他人作品的;

(6)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8)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9)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10)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爲;

(1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14)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表演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5)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16)未經許可,播放或者複製廣播、電視的,著作權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版權的所有人可以到當地的版權局提出版權申請,或者可以去中國版權中心進行版權保護措施的,那麼在進行申請版權保護時可以自行申請,同時也是可以選擇透過專業的版權登記代理公司進行辦理,如果選擇了版權登記代理公司則需要根據版權的類型和內容來支付相應的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