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著作權犯罪行爲

如何界定著作權犯罪行爲
律師解析:界定著作權犯罪行爲的方式:行爲人具有營利目的,主動實施了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文字作品,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等違法行爲,違法所得數額達到量刑標準,或情節重大,則應當認定爲著作權犯罪,應當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透過資訊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