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罪行爲有哪些

侵犯商業祕密行爲的客觀表現:

侵犯商業祕密罪行爲有哪些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種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等。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侵犯商業祕密罪】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爲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爲,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的,以侵犯商業祕密論。

本條所稱權利人,是指商業祕密的所有人和經商業祕密所有人許可的商業祕密使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