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有哪些

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有哪些
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侵犯商業祕密行爲是指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給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爲。侵犯商業祕密行爲,不僅會給商業祕密權利人造成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而且還會極大地破壞整個市場競爭環境和競爭秩序。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爲有: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
四、第三人明知或應知以上所列違法行爲,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視爲侵犯商業祕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一款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業祕密: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