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一、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需要進行賠償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違法解除的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金是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倘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的話,應在上述基礎之上再加上一個月工資的待通知金。

二、單位什麼情況下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簽署勞動合同的時候需要對合同的期限進行約定,可以是固定的勞動合同期限也可以是無固定的期限,但是這兩種方式都不影響雙方需要履行相關的義務與需要承擔責任的事實,因此員工被辭退的還是需要向員工支付一筆一次性的賠償金額的,如果雙方對於賠償金額的問題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