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收押金算非法集資麼?

最近一年,共享單車發展的十分迅速,共享經濟已經成爲了一種全新的經濟模式。目前不少共享單車都要求用戶繳納一定金額的押金,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而我國法律對非法集資有明文規定,企業收取押金的行爲乍看涉嫌非法集資,那麼共享單車收押金算非法集資麼?針對這個熱點問題,小編談談自己的看法。

共享單車收押金算非法集資麼?

一、共享單車收押金算非法集資麼?

從法律層面講,繳納或收取押金,目的在於對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起到一定的擔保作用,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當使用房屋或自行車等租賃物,也可以確保發生不當損害時,出租人或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因此,作爲“租賃單車”服務的共享單車,爲了確保用戶正當使用其單車,面向用戶收取“押金”並不違法。

依據法律規定,非法集資的關鍵特徵是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如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爲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衆,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爲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僞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三、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蘊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由此可見,從法律層面上講,共享單位收取的押金是保證金,是基於雙方建立的擔保合同,爲的是更好的督促用戶使用租賃物,並且起到擔保作用。因此,共享單車收押金算非法集資的說法是不對的。按照規定,構成非法集資必須有幾個要件,在行爲上表現爲以高額回報爲誘惑,向社會公衆吸收大額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