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交通肇事的情況下往往會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那麼此時肇事者除了要進行民事賠償外,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大家知道交通肇事的刑事責任是怎樣的嗎?律師354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交通肇事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一、交通肇事刑事責任是怎樣的

刑法133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

加重情節: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解釋》第4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3、在實行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和本解釋的有關規定辦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範圍外,駕駛機動車輛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傷亡或者致使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至人死亡罪)等規定定罪處罰。

二、交通事故等級劃分

一般來講交通事故等級爲:

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環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 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看完上文後,相信大家都已經清楚,我國《刑法》對交通肇事罪的處罰一般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之間進行量刑,但如果肇事者有特殊犯罪情節,如逃逸的話,那麼起刑點就應該是三年有期徒刑。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