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很常見,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不可以慌張更不可以選擇肇事逃逸,應該理性的處理情況。“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今天本站小編要爲您詳細介紹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爲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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