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交通肇事糾紛

交通肇事糾紛一般是肇事者和受傷者之間就交通事故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導致的,這類糾紛的解決方法是什麼呢?可以透過哪些途徑解決交通肇事糾紛呢?

如何處理交通肇事糾紛

交通肇事糾紛

交通肇事糾紛可以透過,雙方私了解決,如果私了不成可以申請相關部門調解,對於調解未果的可以提起訴訟。這些途徑的實施首先都需要經過下面的必要流程: 

向 112 指揮中心報警, 112 指揮中心接警後,通知值班民警 → 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初步瞭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立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 → 作出事故認定,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 → 宣佈責任認定,並告知當事人申請調解或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 是否共同申請調解 →組織調解 → 調解達成協議,製作《損害賠償調解書》 → 根據違法事實作出處罰。  

提交的資料  

1、持交通事故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及有效期限內的商業保險單據。 

2、開具工資證明、戶籍證明、診斷證明、藥費單據、車物損失證明。  

3、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門領取死亡屍體處理通知書後,提供:⑴死亡註銷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員戶籍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