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間被辭退公司要給賠償嗎
試用期內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試用期內員工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也不需要賠償。
但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試用期如何提出辭職?
1、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
2、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
3、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三、試用期不滿七天辭退需付工資嗎?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內。因此,試用期被辭退應支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
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爲試用工資。
除非招聘時有明確的效率規定,否則效率低不是辭退的法定理由,否則,就涉嫌違法解除,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七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
若試用期員工的行爲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需經過職代會審議透過且宣貫至每一位員工),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試用期間被辭退公司要給賠償嗎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因爲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能夠勝任工作的一個時期,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並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辭退的,並不需要支付賠償。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