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臨時工用工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非全日制臨時工用工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非全日制臨時工用工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非全日制臨時工用工合同是有效的。

勞動合同中約定條款違法的,該條款無效,勞動合同本身有效。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保證金是屬於違法行爲,如何協議書的目的就是約定保證金的,該協議無效,保證金應返還,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二、用工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一)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屬於的範疇;用工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係的依據,屬於民法、經濟法的範疇。

(二)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用工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用工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後,勞動者便成爲用人單位的一員,二者的關係具有從屬性,用工合同的主體之間並不存在從屬關係,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四)合同的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爲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用工合同無須規定這方面的內容。

(五)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付勞動報酬,勞動福利待遇等,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用工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支付。

三、用工合同發生糾紛怎麼辦?

發生勞動爭議之後,雙方可以先行私下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單位所在街道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上述組織調解不成或者一方沒有調解意願的,爭議事項如果在監察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可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不管是全日制的用工合同還是非全日制的用工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時勞動合同和用工合同是存在一定的區別的。比如說勞動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合同主體和合同內容是不一樣的。如果發生了用工合同糾紛的話可以先協商解決,不行再走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