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終止勞動合同沒有提前通知怎麼賠償
按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關係終止的情況有哪些
勞動關係終止,是指勞動關係主體雙方權利義務的消滅,它是勞動關係執行的終結。
實踐中,勞動關係終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勞動關係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勞動關係主體消滅或喪失一定的資格;
3、勞動合同依法或協商解除;
4、行政決定、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
應當指出的是,勞動關係的終止並不意味着勞動關係主體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消滅,某些特定的內容在勞動關係終止後仍然要存續一定時間。
終止合同沒有提前通知怎麼賠償勞動者在工作的過程中被用人單位終止合同之後,認爲單位的做法影響到了自己的權益。
面對終止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當事人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幫助到自己,現在就可以來本站網找尋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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