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包括哪些?

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包括哪些?

一、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包括哪些?

勞動合同中經濟補償金包括哪些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經濟補償金需要支付個稅嗎?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綜合上面所說的,經濟補償金是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般補償金是需要按一個月的實收工資來進行給予,裏面包括有哪些就需要按不同的工種來進行確定,只要能保障到勞動者的權益,雙方就不會引起各種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