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認定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權責任認定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權責任認定構成要件有哪些

(1)行爲人從事了民事違法行爲;

(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

(3)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4)行爲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

二、侵權責任糾紛訴訟時效中斷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侵權糾紛適用舉證責任倒置?

(一)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二)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四)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六)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七)因共同危險行爲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爲的人就其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八)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由此可見,對於侵權責任在主觀上也包括過失侵權,這意味着過失損害他人合法權益,也要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非常多,比較常見的有停止侵權,恢復原狀,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這些侵權責任是可以同時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