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僱傭關係如何討要拖欠工資
僱傭關係的僱主拖欠工資時,僱員可以和僱主協商支付勞動報酬,如果協商不成的,僱員可以向法院起訴追討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適用範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如何認定
僱傭關係僱傭關係是僱傭法律關係的簡稱,是以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私有爲基礎而形成的一種勞動關係,是指受僱人利用僱傭人提供的條件,在僱傭人的指導、監督下,以自身的技能爲僱傭人提供勞動,並由僱傭人支付勞動報酬的法律關係。
僱傭人稱爲僱主,受僱人稱爲僱員。
判斷僱傭關係是否存在,應從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二方面考慮:
從形式要件上看雙方有無訂立僱傭合同或口頭僱傭協議;
從實質要件上,首先要看雙方的權力義務是否爲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支付報酬。
其次要看僱員是否受僱主控制、指揮和監督,即是否存在隸屬關係。
僱員受僱主控制是僱傭關係存在的基礎。
在僱傭法律關係中,僱員僅是僱主僱傭來完成某項工作的人,僱員在工作時應聽命於僱主,服從僱主的監督指導。
三是看僱員是否爲僱主或其委託的人所選任。
只要具備上述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即可認定爲僱傭關係。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僱傭關係是合同關係,僱主拖欠僱員工資的,僱員可以和僱主協商工資支付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僱員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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